檢察系統:
民行監督近八成抗訴再審得改判
不久前,新疆焉耆回族自治縣某農場農民張某來到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討說法,此時,他已打了6年官司。由於承包農田的灌溉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張某走投無路,生活拮據。
因不服兩級法院生效判決,張某向檢察機關提起申訴。辦案人員詳細了解事發經過,趕赴現場調查,找到被告方侵犯張某相鄰權的關鍵証據,依法向法院提出抗訴。經法院改判,張某終獲80多萬元賠款,合法權益得以維護。
近年來,新疆全區民事行政申訴案件呈增多趨勢。面對各類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申訴案件,新疆全區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延伸司法監督觸角,努力使顯失公平的裁判得到及時糾正。
“人民檢察院對民事行政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能切實解決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等問題,適應形勢發展和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新疆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處長康錦告訴記者,新疆全區民行檢察部門在辦理涉及民生、穩定和關系當地經濟運行秩序、企業生存發展的案件中做了大量釋法說理工作,引導當事人息訴服判,把和解作為化解社會矛盾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
5年來,新疆全區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民行檢察職能,受理民事行政申訴案件6000余件,審查后決定立案2000余件,提出抗訴750余件,抗訴后法院再審改變率為77.2%。全區民行檢察部門通過檢察和解、聽証等方式使民行申訴案件息訴700余件,使大量社會矛盾糾紛得到化解。
公安機關:
執法規范全警化全警執法規范化
今年2月22日凌晨4時許,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友好南路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如某報警稱,其手機被兩個女孩騙走,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他控制。兩位民警隨即攜帶現場執法記錄儀趕到現場,並將犯罪嫌疑人阿某抓獲。次日,在烏市幸福路附近,民警將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努某抓獲。民警出警過程,都被現場執法記錄儀全程記錄了下來。
“在日常執法過程中,會遇到一些蠻不講理、強詞奪理的犯罪嫌疑人,冤枉、誣陷民警的情況也偶有發生,有了現場執法記錄儀,我們會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規范執法。其次,我們的証據類型將更加豐富、証據鏈條將更加完整。雖然一開始很多民警在鏡頭下感覺別扭、緊張,但堅持下來發現,規范執法的意識和取証能力提高了,犯罪嫌疑人誣告和投訴民警的情況也減少了。”友好南路派出所民警張宏武告訴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