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鸿
2016年11月09日14:16 来源:法制日报
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受约束的权力,既会滋生腐败,也会戕害良性的政治生态,败坏社会风气。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强调,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则是进一步细化落实了会议的要求。
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各族人民利益的代表者,我们党不论从性质、宗旨还是历史使命来看,都必须始终明白权力来源于人民,也必须服务于人民。正是凭借着为人民服务的执著追求和加强制约的自我完善,我们取得了革命和建设举世瞩目的成就。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着复杂的社会形势以及观念上的冲击和物质的诱惑,一些党员干部没有经得起考验,世界观变质,权力观异化,人生观扭曲,一步一步陷入腐败的泥沼,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
进一步加强权力制约不仅是“打老虎”“抓苍蝇”等反腐败的需要,而且更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政治生态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反映,影响着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和为政行为。政治生态好,人心就顺、正气就足;政治生态不好,就会人心涣散、弊病丛生,因此,加强权力制约,规范权力行使,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关系人心向背,关系事业兴衰。从这个意义上看,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角度进一步加强了对权力的全面制约,意义深远。
首先,全会进一步完善了党内法律法规。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