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會議精神,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力度,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貴州省鄉(鎮、街道)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結合我縣部門、鄉鎮領導班子建設的需要,經研究,決定開展公開選拔副科級領導干部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與職數 (35名)
1、共青團羅甸縣委副書記1名﹔
2、羅甸縣相關部門副職1名(交通、水利、住建)﹔
3、羅甸縣維護社會穩定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1名﹔
4、事業單位副科級領導干部(12名)
羅甸縣金融辦副主任1名﹔
羅甸縣科技局副局長1名﹔
羅甸縣電子政務中心主任1名﹔
羅甸縣鄉鎮統計辦公室副主任1名﹔
羅甸縣鄉鎮計劃生育協會專職副會長8名﹔
5、鄉鎮副科級領導干部(20名)
羅甸縣鄉鎮副科級領導干部10名﹔
羅甸縣鄉鎮政法委書記8名﹔
羅甸縣鄉鎮人武部部長2名。
二、選拔范圍
公開選拔面向羅甸縣黨政群機關及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干部(含財政全額撥款或差額撥款),鄉鎮武裝部長職位限工勤身份的退伍軍人報考(含財政全額撥款或差額撥款)。
三、條件和資格
(一)報考條件
報考對象必須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貴州省鄉(鎮、街道)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
(二)報考資格
1、鄉鎮副科級職位
(1)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大專及以上學歷﹔
(3)3年及以上工作經歷(2009年12月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
(4)鄉鎮政法委書記職位須為中共正式黨員身份﹔
(5)身體健康。
2、共青團羅甸縣委副書記職位
(1)共青團員﹔
(2)年齡25周歲及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2010年12月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
(5)身體健康。
3、部門副科級職位
(1)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大專及以上學歷﹔
(3)3年及以上工作經歷(2009年12月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
(4)金融辦副主任職位限財政、金融、經濟類專業或有財政、經濟部門工作經歷3年以上人員報考﹔鄉鎮統計辦公室副主任職位限統計類專業人員報考﹔部門副職(交通運輸局、水利局、住建局)副職限交通類、水利類、土建類專業人員或有交通、水利、住建部門工作經歷3年以上人員報考﹔電子政務中心職位限計算機類專業人員報考﹔鄉鎮計生協會職位限醫學類專業或有計生工作經歷3年以上人員報考﹔
(5)身體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參加公開選拔
(1)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以及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2)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滿的﹔
(3)受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不合格)情況的,以及其他在規定期限內不能提拔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6)其他情形不得提拔的。
四、加分條件
報考部門副職職位的具有相關職位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在筆試總成績加3分﹔報考鄉鎮副科級職位的具有鄉鎮工作經歷滿1年(需滿12個月計算)的在筆試總成績加0.5分,加分最高不得超過5分﹔報考鄉鎮武裝部長職位榮獲部隊“三等功”以上、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