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下午,省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在陝西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
大會執行主席、主席團常務主席胡和平主持會議。大會執行主席魏民洲、徐新榮、戚智學、馬維、王曉榮、劉世天、陸治原、岳亮、胡志強、胡潤澤、錢引安、郭青、郭大為、董志敏、程芳、魏增軍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趙正永、婁勤儉、韓勇、郭永平、姚引良、毛萬春、劉小燕、陳強、高龍福、祝列克、梁桂和大會主席團其他成員等在主席台就座。
大會首先以按表決器的方式通過了陝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選舉辦法。
大會聽取了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胡悅作的省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聽取了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安東作的關於《陝西省地方立法條例(修訂草案)》的說明﹔聽取了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閻慶文作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了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胡太平作的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胡悅在報告中說,過去一年,在省委的領導下,省人大常委會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來陝視察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三個陝西”建設大局,主動適應新常態,把握新機遇,堅持改革創新,依法積極履職。全年共召開8次常委會會議、27次主任會議,審議省地方性法規草案9部、通過6部,審查批准西安市地方性法規3部,審查備案政府規章11件、規范性文件71件﹔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26個,開展專題詢問2次、調研120余次,對8部法律法規進行執法檢查﹔作出決議決定22項,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03人次,較好地完成了省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確定的各項任務,為我省“十二五”圓滿收官和全面依法治國良好開局作出了積極貢獻。省人大常委會把2015年確定為省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年,堅持以改革創新精神和法治思維扎實工作、高效落實。省委決定中涉及省人大常委會的36項改革任務,已完成或提前完成28項,同時完成了9項涉及全省民主法治領域的改革任務,多項工作實現新的突破。提高立法質量,發揮引領推動作用,堅持問題導向,增強監督工作實效,決定重大事項,完善選舉任免工作,主動服務大局,依法履行職責。深化“兩個聯系”活動,改進議案建議辦理工作,豐富閉會期間代表活動,提高代表服務保障水平,充分發揮了代表作用。堅持正確政治方向,重視制度保障作用,切實加強聯系指導,積極開展交流交往,踐行“三嚴三實”,持續抓好作風建設。2016年是實施“十三五”規劃和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開局之年,也是落實省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的深化年。省人大常委會將一手抓制度創新、一手抓改革深化,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切實增強監督實效,科學決定重大事項,積極發揮代表作用,不斷加強自身建設,推進人大工作創新發展,為實現我省“十三五”良好開局作出新貢獻。
安東在說明中表示,為了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結合我省地方立法工作實際,對《陝西省地方立法條例》進行修改完善是十分必要的。修改省地方立法條例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新的立法法為依據,以完善地方立法工作體制機制、提高立法質量為重點,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工作,推進民主法治建設。省委常委會先后兩次聽取了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對省地方立法條例修訂情況的匯報,同意將《陝西省地方立法條例(修訂草案)》提請本次大會審議。修訂草案對原條例的結構、適用范圍和立法原則,發揮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導作用,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設區的市地方性法規以及地方政府規章等方面作了較大的修改,由原來的9章62條,修改為6章90條,新增加了28條內容。
閻慶文在報告中說,2015年,全省法院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忠實履行審判職責,積極推進司法改革,切實加強自身建設,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全年收案42.59萬件、結案39.46萬件,分別上升44.53%和50.78%,其中省高院收案5214件、結案4942件,分別上升17.80%和31.40%。依法懲治刑事犯罪,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堅持打擊與保護並重,有力推進了平安陝西建設。堅持維護當事人權益與調節經濟社會關系相結合,有效化解民商事糾紛。全面實施新行政訴訟法,暢通行政訴訟入口,努力解決民告官難問題。持續加大執行力度,努力實現當事人勝訴權益。積極應對收案激增13萬件的嚴峻形勢,全力加快辦案進度。開展“司法規范化建設年”活動,嚴格規范司法行為。加強審判監督管理,審結各類二審案件2.67萬件,改